各方反应
卖家:这是个人行为
昨日中午,小吴的母亲周晨托朋友找该店交涉,对方仍称公司不知道此事.市场部经理李某最终接听了电话,但称网上开店、发布拍卖信息都系她所为,店主认证的身份证信息也是她自己的,这是她的个人行为,与公司无关.李某还称,期限15天的那辆车2月4日上架,而拍得的那辆车是2月6日拍拍网自动上架的,“我还要咨询一下网站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.”
小吴说,为此他又咨询了拍拍网客服,对方明确称只有拍卖到期的商品到期就下架了,如果店主在起拍时选择了 “自动上架”,系统就会帮着把货放上架,而这辆车在拍卖期内成功拍成了,因此不可能自动上架,李某的说法站不住脚.
拍卖网:将派专人处理
昨日上午,小吴打电话给拍拍网客服投诉,对方明确答复:“这个商品记录已经成交.”记者看到交易页面显示为系统已生成订单,订单号1000000101200802130083891404,卖家信息和周晨的收货详细地址明确.
拍拍网客服说,拍拍网规定7天之内卖方若不卖货,买家就可以投诉,但对付款收货15天的期限在投诉后是否有效,对方称也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.因为小吴所拍属大宗商品,他们会派专人处理此事.
资深玩家:合同应生效
成都一位资深淘宝用户唐小姐说,双方交易属 “C2C”,即 “ConsumerToConsumer”(个人对个人模式),这在淘宝、易趣和拍拍等网站非常流行.虽然双方是虚拟账号,但身份验证等都真实合法,网上店名为成都这家汽车销售店的卖家挂出起拍信息后,就等于合同上的甲方签了字,其附加条件“春节大假结束后,出价最高者得到此车;如活动结束时有同等出价,则出价次数多者得到此车.”在规定期限最后一秒前,小吴竞拍成功,按“确定”就等于乙方签字,合同就生效.
唐小姐说,网络上小宗商品毁约的比较少,因为毁约要被网站警告,账号信誉就会大打折扣,而大宗商品店家完全可以翻脸,账号甚至都可以不要.